畲族民歌,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畲族民歌,流行于福建省、浙江省畲族居住地的传统音乐,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。唱山歌是畲族民众传授历史、文化、生产、生活等知识和进行文化娱乐活动的重要方式。因此,畲族民歌历史悠久,伴随着畲族人民祖祖辈辈,沿袭而来。畲民以歌代言、以歌叙事,形成了劳作对歌、三月三歌会、长夜盘歌、婚庆喜歌、祭祀颂歌、丧葬哀歌等歌俗。
畲族民歌历史悠久,伴随着畲族人民祖祖辈辈,沿袭而来。尽管畲族居住环境呈“大分散、小聚居”的特点,四周都是汉族村落,但畲族民歌曲调与周边的汉族民歌截然不同,较好地保留了民族音乐的特色。
明万历三年(1575),畲族迁入泰顺后,畲族民歌从此在山城落地扎根。浙江省泰顺县畲族民歌以轻声细语为特色,句首常细分强拍,尾音拖长,形成别具特色的“泰顺调”。此调虽和“浙闽调”(指闽东、浙南、浙西的商调式)大致相同,但由于语言等不同,在音域、音调等方面表现出其独特的个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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畲族民歌犹如畲族人们的生产生活再现,在民歌中独树一帜。 浙江畲族民歌涉及内容丰富,其手抄本历来受到中国民间音乐、文学界专家学者的重视,是中国民间文学宝库中的代表作之一。
(责任编辑/姚泽民)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